23
十二

伙伴

想起孙悦的歌:一声呼唤,儿时的伙伴,梦已离开,一切又回来,云儿散开,笑容又回来,我的伙伴呀,你还是那么的可爱。

那个时代,有两个伙伴。

很久都没有音讯,上次见到她,是三年前了,偶然的遇见,还是不知不觉就找回了以前那种纯洁无瑕的感觉。想想当时大家是多么的开心,中午不回家吃午饭,我们俩就在教室里吃,然后把桌子并在一起开始睡午觉.后来我读高中就很少和她又联系了.没有想到会有那次的偶遇.感谢上苍.我有的只有祝福。

前几天,奇迹又出现了,另一个伙伴不知怎样找到了我,有说有笑,说现在忆往昔,不亦乐乎。从高中时起,就再也没有遇见过,都是听说她又怎样怎样了。

希望大家都好。

17
十二

随想

和霞姐回来的路上,遇到一位大爷在公寓楼的拐角处卖西红柿。他大约60多岁,皱纹镶嵌在深褐色的脸上,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鲁迅先生笔下的闰土。不过他们当然仅仅是外貌相似而已。他不断和我说着此地话,我一句也听不懂,幸亏霞姐懂,给我翻译:被人看见在这里卖是要挨骂的,姑娘就买几个吧,都是自家种的,又便宜。但我看到西红柿都熟的过了,有的已经流汁了,就有些不情愿。他立刻又说些话,虽然我没有听懂,但从他的表情看是在劝我买的意思.他小心翼翼的不知从哪里拿出秤,称了起来。

        我们走远了,我回头再看看只能看见他瘦小的背影,还在那里谨慎的和过往的同学说着什么。这情景,似曾相识。

13
十二

为了忘却的纪念

 

 

我的猫的名字叫胖胖。

它来我家的原因很简单,我家有鱼。就因为几条鱼它就成了我家的一员了。胖胖很胖,灰色身上有黑色的条纹,眼睛硕大明亮,毛茸茸的毛光滑有致,很让人想疼爱的那种猫。

胖胖九斤半。称它的时候可费了一番劲。你不动它不摸它,它会挨着你睡觉或挨着你坐着,大家相安无事。只要你一摸它,它立刻警惕地盯着你的手,如果再摸一下,它上来就咬。所以我是决不敢在它清醒的时候碰它一下的。但在它睡着的时候就不一样了。于是我趁它睡觉时把秤拿来,先把一个垫子放在称盘上,以免它受凉惊醒而逃脱。把它放在秤上时它刚醒,在没有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我就称完了,10斤,去掉垫子的重量后,它净重九斤半。

它很长,伸直了身体的时候几乎和成人的腿一样长。它很爱挨着人坐或睡,有时候正睡觉呢,怎么感觉腿上有东西压着,一看原来它不知什么时候已蜷卧在我腿上了,看我正在看它,它就用很企求的叫一声,似乎在说:别赶我好吗?

我爱和它玩。在它熟睡时,我把它放在高高的叠好的被子上,后来这就成了它的习惯,每当它想睡觉的时候,它都纵身跃上高高的被子上去。它的睡姿可谓千奇百怪,千姿百态,时而四腿朝天,时而侧卧,平卧,仰卧。时而蜷缩成一团,像个毛线球。它长的特别像老虎,可惜脑门上缺点什么,我就趁它睡着时用剪刀给它脑门剪个“王”字。

它爱吃麻雀,然而麻雀会飞,不能轻易捕捉到。可胖胖能一上午一动不动地执着的捕麻雀,所以总能捉到一两只。有时胖胖也茫然吧,因为我看见它蹲在院子里的砖上,专注地凝望飞舞的蝴蝶,它在想什么呢?它想飞了吗?还是觉得孤独了呢?还是在想蝴蝶都吃些什么呢?然而它从来不对我说话,即使冲我叫几声也是很稀有的。

它总是在黑夜即将到来时就走了,第二天黎明就准时回来,身上湿漉漉的,也有新鲜空气的味道。

胖胖很干净也懂事。吃饭的时候它不会去桌子上吃的,就等人给它盛好,尽管它也急得喵喵叫。

每次打电话。我都要提及胖胖的。妈妈知道我喜欢,有时候把它抱在电话听筒旁,它的“咕噜咕噜”的喘气声传过来,很熟悉很温暖很安心的那种家的感觉。

然而我熟知的喜爱的胖胖,不知得了什么病,离我们远去了。那天打电话给家里,妈妈说附近的猫都是这样病死的,胖胖也是。我一下就落泪了。不是说猫有九条命的么?

胖胖如果下辈子还愿意做只胖胖的猫的话,就去我家吧。

12
十二

飞跃疯人院

那周是心理咨询活动周,报告厅免费放电影一周,时间的关系我不是每场都能去看。某天晚上抽时间去了,《飞跃疯人院》。震惊。怎么能把正常的人彻底弄疯?就因为他太正常了。Mac不是没有机会逃走,而是有两次机会。第一次因为酒醉没有走成。第二次因为他的善良,他想知道,他也关心Billy到底发生了什么。Billy已经有过自杀的历史,所以最终选择自杀也不出乎人们的意料,精神已经被人控制了,自杀可不就正常了。Mac有一个正常人的灵性,他机灵,搞怪,这样的人疯人院怎么能容得下。

身体自由与精神自由一样重要。大个子同样是正常人,有力气,他也向往自由,但他不自信,可以说完全不信任自己,所以装疯,装聋作哑。他与Mac有了深厚的友谊,这是怎样一种深厚的友谊呢?就是一起飞跃疯人院,过正常人的自由的生活。他被Mac发现是正常人之后,就同意了Mac一起逃走的提议。可是因为Mac犯了点正常人应该做的所谓“错误”,被疯人院用电活活击成一个白痴了。Mac被人送回来时,大个子还对他说:“听说你已经逃走了,我就知道你不会扔下我不管的。”可是他说完,Mac毫无反应,目光呆滞,大个子明白之后没有说话,紧紧的抱住Mac,然后用被子捂死他。他知道,他的朋友宁肯死也不会这样毫无知觉的活下去。然后大个子用Mac的方法逃走了。有力气还要有智慧,相信自己,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自由的生活。

11
十二

接受是为了拒绝

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君便不是了。“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缠绵,思切而乱也,见是不正当想法。襦,短衣也,见不是正服。反说感君,妙。系在红罗襦,此句更妙,乃人想不到处,且不拒绝他。“妾家高楼连苑起”,见不是小人家,不是墙卑室浅者。苑,帝苑。连苑,又见是耳目众多之地。“良人执戟明光里”,良人又是有官爵者,现执戟明光殿内,见不可犯者。“知君用心如日月”,日月,光明之物,岂有不知此事之不可为?君之用心,定然于此打算。“事夫誓拟同生死”,妾向来知道从一而终之妇道,誓与同生死,断不敢有二心以改节者。“还君明珠双泪垂”,于是把红罗襦上才所系之双明珠,解下来还他。双泪垂,此又是人想不到。盖明珠相赠,亦是彼好意,故以双泪酬之。君子之道,贵在守己,不恶人妄为;若在今人,则怒形于色,掷珠痛骂矣。“恨不相逢未嫁时”,夫明珠,重宝也,君之意甚厚,染须在妾未嫁时,方好受此明珠;今以嫁矣,安能受此明珠哉!此非妾不从君,而君相逢亦太晚矣。妾深恨君之晚也。《陌上桑》妙在直,此诗妙在婉。

10
十二

穿越

穿越一词给人以攻克难关,取得胜利的初步印象。但我想它有更深层的含义。还是小女孩时代的我,非常怕黑,那种毫无亮光的夜晚是我最憎恨的,我怕那巨大的黑色把我扔到天空里去就再也回不来了。那时村里偶尔会上演电影,因为我跟去看的话除了吵的大人不得安宁之外,便是睡觉,每每还让家人抱回来,所以他们总是不愿带我去。有一次,放电影的又来了,家人都说不去看,我信以为真,过早的睡下了。一向只要睡着就睡到天亮的我那夜却突然醒来,当我发现家人全都不在我身边而只有黑暗和恐惧陪伴我时,全人类都可以想象我当时的反映。其实我家与放电影处不过隔一片麦田。这麦田很长,中间有条小路。我抽噎着犹豫着却不敢走进麦田,然而我毕竟是强烈的渴望家人的熟悉,不顾一切的冲进去,哭声划过静寂的村庄,就在麦田的尽头戛然而止,因为我看到了灯光。我一下子就平静而感到温暖了,再大的困难都不是问题,因为只要你穿越了麦田就会拥有灯光。

10
十二

职业规划

总觉得上了大学就没有学到什么,只是到了期末狂背一气,过关就得了.今天上的课感觉还不错,有点意思.有个老师讲职业发展规划,挺有启发的.把职业生涯分了内职业生涯和外职业生涯,(当然我不知道是谁分的,他也没说)大概意思就是你在参加面试的时候,关注的是自己能力的提升,就是内职业生涯的表现.如果关注的是:有宿舍吗?有电视吗?有宽带吗?等等,这就是外职业生涯的表现. 很多人不是没有机会,更不是没有能力,是把能力用错了地方而痛失机会.机会总是伪装成失败和挫折来敲门,如果觉得心里不舒服了,可能是机会来了.还要勇于找自己的错误,对事情结果负责,这样才能作好本职工作(作好本职工作并不代表你喜欢),才能谈职业规划,才能满足人生的各种需求.

   给别人打工可能要看别人的脸色,自己创业要看更多人的脸色,工商,税务,顾客,竞争对手……要树立自己个人的职业品牌,对企业忠诚,对别人态度友好,说话算话.

也许只是通过一件小小的事情,就发现自己原来这么坚强,是不太容易被打败的.年轻时可以挑战自己,哪怕到最后受伤.记得看过一次杨谰的访谈录,她说,年轻和财富不是青春,青春也不是美貌,也不是充沛的精力,而是你有犯错误的机会.如果年轻的时候都不能追随自己心里的那种强烈的愿望,去为自己认为值得干的事冒一次风险,哪怕是犯一次错误的话,那青春多么苍白呀.

    成长的路上总不是一帆风顺的,就像学习劲头足的时候也会偶尔厌倦一样.手捧一本名著,开始时读的很投入,读不下去的时候就想,干巴巴的,有什么意思呢,和我的生活又没有关系.可是,一本名著是一件必要的礼物,它能呈现给人一种你没有时间亲自去体验的生活,带你进入你在文学时间里无暇游历的世界.

    没有信心的时候,自己鼓励自己吧,因为我们不完全是为自己而活,这是事实.有时别人都相信你,你要是还不相信自己能对得起谁呢?全力以赴而不是尽力而为.

我们总在长大,没有什么好惧怕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准备好了,就出发吧,永远别嫌迟,因为毕竟已经走在路上了.认为是对的也别回头了,会走到一个美好的期待已久的美丽新世界.

09
十二

小小说

看着熟睡的女儿,木子脸上浮起只有母亲才会有的笑容。女儿婉玉今年13岁了,皮肤和性格都如其名,温润如玉。十三岁,美好的豆蔻年华,未懂将懂的年龄,婉玉的十三岁是什么样子的呢?每每问起,她总是嫣然一笑,朝你扮个鬼脸就仓皇而逃了,木子心想,婉玉肯定有自己的小秘密了,那就等她愿意说的时候再说吧。谁没有过自己如花的十三岁呢?低下头来,木子一下想到了自己的十三岁以及自己的青春年华…… 十三岁的木子在小学五年级。她聪明好学,人又可爱,深得老师同学喜欢。但她可不是乖乖女,聪明不过是个雅称,捉弄人的鬼点子全是她出的,好学是因为她学习好,老师写评语时经常这么说而已。好学和学习好可是两回事,有的人天生好学,可学习就是不好,有的人也不怎么学,学习就是很好。可能平时不小心的积累有关吧。木子可爱那倒是真的,不然邻班的男孩许江怎么那么爱买雪糕给她吃呢?那时的雪糕可没有现在蒙牛,伊利那么好的包装,可不知怎么,木子总觉得一生当中吃过最甜最香的雪糕就是许江为她买的,用一层纸包着的,两毛钱一根的软软的黄色的雪糕。木子家和许江家离的不远,每个夏天的午后,都会有许多卖小玩具的人在大街上喊来喊去,可是小孩们大都不愿在死热荒天的午后去买什么破玩具,只有木子精力充沛,与其说精力充沛,还不如说她天性好动,没有一会消停的时候,偏偏有喜欢凑热闹,可她发现了一个问题,每次在她问遍所有的玩具却一个也不买的时候,许江也在她旁边问个不停,木子觉得这个男孩好象和自己有好多共同之处,加上在邻班也见过他,知道他是个小小的“官”。就说起话来,无非是“这个小人太丑了,阿姨的那个‘大胡子’像真人,好看”之类的话。许江每次都不争辩,最后就说:“这么热,咱们吃雪糕吧。”于是两个左臂都带两个红杠杠的孩子坐在马路边的树底下对着雪糕大啃特啃。后来木子妈妈说,不要经常吃人家的东西,他的妈妈要是发现了,不但让你还钱,还让你出丑。木子虽顽皮,但最怕的就是出丑,认为那比死去还难受。于是下次当许江把雪糕都买好了,木子宁可咽下口水也不吃了,说我不渴也不热,就转头跑没影了。留下许江在身后喊:“我都买了,你看我都买了……” 有首歌叫《童年》,木子每次听到是都觉得那是为自己而写的:“隔壁班的那个男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嘴里的零食手里的漫画心里初恋的童年…… 升到了初中,可怜的许江因为没有和木子分到一个班而垂头丧气了好长时间。只有见到木子,许江忧郁的眼神才会冒光,木子生龙活虎,虽然两个辫子不会再像小学时那样一个高一个低了,可是活泼一如从前,不由得见到她的人眼睛不冒光,不管这光是白眼还是22眼中深不可测的光。初中念到一半,大事不妙,竟然有人说起木子和班上一个男生的所谓的爱情的故事,而且有声有色,就跟真的似的。这绝对的绯闻。木子和班里哪个男生不闹?竟然有这么无聊的人,直到现在木子也想不明白。传绯闻传个帅点的也行,那人光有卡西莫多的脸型没有卡西莫多的心灵。木子当时是毫不在乎,可那边许江受不了了。有一次,木子和传绯闻的男生一起去办公室帮老师写什么该死的班级日志,许江的班级是去办公室的必经之地,想躲也躲不了。许江的坐位在最后一排靠窗子,他开始并未看到木子和那个“卡西莫多”,也就一秒钟的瞬间,许江的头转向了窗外,看到了只是在一起走路的他和她。许江像是被激怒了一样,噌一下站了起来,眼里充满了不知是愤怒还是委屈,就那样望着木子,那目光木子至今未分清究竟是什么,也难以忘记。就这样,在以后的岁月里,许江与木子越走越远,直到许江有了女朋友。知道许江有了女友那天,木子觉得天空暗了一下,快下雨了吗?可没有云啊。 终于毕业了,木子顺利升入重点高中,许江没有考取,只是许江信上的那句“爱你却恨你入骨”深深印在木子的心中。进了高中,完全是另一片天地,各地不同的优秀学生集中到一起,常戈无疑是最亮眼的一个,他个子不是很高,白白的牙齿,明晃晃的笑容,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与众不同。常戈显然也注意到了木子,一年的交往后,他们成了恋人。木子爱常戈爱的很深,一副非他不嫁的架势。与许江那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不同。常戈爱的方式很特别。常戈的过分优秀使他也空前的孤独,不是每个人都理解他,就像常戈说的“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活在这个世上是多么的孤独。”木子觉得只有自己才能拯救他的孤独,其实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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