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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写毛笔字

大学时开设毛笔字课,我那时连毛笔都不会挑,也不会握笔,吭哧了老半天终于把个笔给抓捞了,老师讲怎样握笔然后示范,写了十,下,日,人这四个字。老天!写得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就连我这高端的汉语人才都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那日字写的跟曰似的。老师让每天交一篇作业呢,My God!(这也让我想起了小的时候老师让我们一天交一篇钢笔字)我总是掌握不好逆笔,不知道为什么.笔锋也老是歪的,毛笔像是老和我作对一样.不是说写毛笔字是修身养性的吗?怎么到了我这里急的我浑身直冒火苗。 老师简单介绍了文房四宝,笔墨纸砚。我同学有浙江的,据说家乡盛产善琏湖笔,我们都说,这孩子,怪有福的。她笑说,关我嘛事!又不是我家的善琏湖笔,不过我倒是可以替你们买一些。 全班同学在毛笔课上都有这样那样的毛病。有的同学毛笔还没有泡开,有的没有倒墨汁的地方,有的把墨汁弄到了衣服上…….晶晶在那里直感慨:谁发明的要写毛笔字啊这是?!艳写着写着说,我都饿死了快!老师说就你们这样的怎么练毛笔字啊?还跷着二郎腿,写毛笔字得心静才能写出好看的字来.这两个小时之中你们就不能抛开一切静静的写吗?我都写了三十多年了还没有像你们这样飘和毛躁。老师说,他在家里写字的时候最烦有人敲门有人拜访,虽然常常装作家里没人,但是咚咚的敲门声和叫唤声还是让你心烦意乱。 得,静下心好好写吧,写好写坏由它去吧。 室友看到我的书法后说:”有一句话说,老天给了你打开一扇窗同时也关上了一扇门” 咦?这话什么意思?老师点评我的书法时,没好意思说别的,就说,这字写得,很茂盛嘛! 书法家都是很长寿的,当然除了非正常逝世的。我就发现我们书法老师有一种很飘逸的气质,很洒脱,往那一站就有一种”天地是我的”的感觉。写毛笔字是需要用心写的,心静了平了才可能写出好看的字来。就像曾国藩说的,汉字结构精巧,布局有章法,笔画长短有度,,纯粹靠精神运行,大气勃发激荡,脉络圆通,潜心内运。 进度很快,上了一段时间的毛笔课,就开始了钢笔课。老师说:“100元以下的钢笔之间没有什么区别,100元以上的就没有必要了,你说万一丢了多心疼啊。我有一支金笔,从来不用,来人就给人家显摆一通,就得了。所以大家呢,就用普通的钢笔就完全可以了,完全可以写出漂亮的字。”恰好猫猫有个金笔是英雄100,价值应该在100元以上,老师就给我们介绍了一下,说这支笔还是不错的。我们都对猫猫说:你要小心了,你睡觉时最好抱着它,不然很容易被我们偷走的……猫猫一脸无奈的看着我们:”拜托你们,我浑身上下身无长物,就这么个值钱的宝贝,还是祖传的…..”    晕倒……    霞姐说真是有钱没处花了,居然花百元去买支笔,真是令人发指,要是我的话我用100元买上十几支,没有墨水了就扔了它,再用另一支,我说你那不仅是令人发指了,简直是罪不容诛了…….呵呵开玩乐。 我在大城市买了英雄616,比老师买的要便宜一块钱,这把我激动的。有天上课时还特意和老师显摆了一下,老师当然不服气就说我的笔不是假的吧?挺大个书法家就像小孩子一样可爱。呵呵,后来老师用我的笔写了一下说:”恩,还不错。”嘻嘻…… 写”农”字怎么也写不好看,最后老师实在看不过去了,心里肯定想,这位同学怎么能把个”农”字写得这么龌龊,于是他抓起我的笔就给我写了一个做示范,呵呵,不好意思了. 老师看见我们一个个呲牙咧嘴,吭哧蹩肚的使劲的抓住钢笔写字,老师说你们跟钢笔有仇怎么的?那也不用那么用力写吧?不要用蛮劲,要用巧劲写出的字才好看.这时霞姐说我的字歪到哪去了这是?我说老师刚说完不让用蛮劲,你咋不听话呢?霞姐说我说我写完字咋跟跑了好几千米似的,累死我了快. 唉,可如何是好…… 老师说你们一抓毛笔就想成书法家,一抓钢笔就想成大师,太急于求成了。这都是时间,心境加勤奋练就的。话说清朝乾隆年间的宰相刘墉,就那刘罗锅,书法成就极高,传说受王羲之的影响很大。他喜爱浓墨,人称”浓墨宰相”。他的亲家王文志是探花出身,但他犹喜淡墨,人称”淡墨探花”。刘墉一家四代同朝做一品大员,五世同堂,乾隆问及为何家族会如此兴旺?刘墉的父亲说:”皆一个让字。”我们听了,唏嘘一片,大家开始互相讨论用浓墨还淡墨。因为我操作不当,墨汁把纸浸透了,我说看来我是喜欢浓墨了,老师说你那哪是浓墨,是墨汁弄多了。我说这算力透纸背吗?老师报以郭德纲式的笑声:这忒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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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外国人可以看懂的中国散文名篇之一:朱德《母亲的回忆》(改编)

得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我很伤心。我爱我母亲。特别是她勤劳一生,很多事情是值得我永远回忆的。 我的家乡在广东韶关,我家很穷,我们的朋友也都是老老实实的贫苦农民。 母亲一共生了十三个儿女。因为家里穷,没有办法全部养活这十三个儿女,只留下八个。以后再生下的孩子就放在水里淹死了。对于这件事情,母亲的心里是多么痛苦!可是没有办法!母亲养大了八个孩子,可是她的大部分时间在做家务,或者做田里的工作,没有办法更好地照顾孩子,孩子们只好在田里自己玩儿。 母亲很能干。在我的记忆里,她每天起床起得非常早,常常是还没有太阳,她就已经起床了。全家二十多口人,女人们轮班做饭:今年这个女人做饭,明年那个女人做饭,后年其他的女人做饭。母亲做完饭,还要种田,种菜,喂猪,养蚕,纺棉花。因为她个子高,身体很好,她还能挑水。 母亲整天都这样忙。我四五岁的时候就帮助她了,到八九岁的时候,我不但能挑能背,还会种田了。我记得那时候我从私塾1回家常常看见母亲在做饭,她的脸上都是汗,我就悄悄放下书,去挑水或放牛。有时候,我上午读书,下午种田;田里工作很多的时候,我整天和母亲在田里工作。这个时期,母亲教我很多关于种田的知识。 贫穷的家庭,生活是很苦的,可是因为母亲聪明能干,我们的生活也可以继续。我家的饭和菜,富人从来不会看,更不会吃,但是我母亲做得很好吃,全家人都觉得很香。如果哪一年田里丰收了,我们才有新衣服。(未完待续,不得转载) 1:私塾:sīshú,中国古代私人办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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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理性

一旦学生出现挫败感,我就会有更强烈的挫败感。不知道你体会过没有,正在上课,学生说我上不下去了,因为我觉得自己太差了,你说老师的心情会是怎样……又是这样,学生觉得自己不能说一个完整的句子,居然拒绝再讲话,我的心情……我摆正我自己的位置,我也希望你摆正自己的位置,也摆正汉语的位置,汉语是一种语言啊,一种语言岂是朝夕之间就能学好的呢?理性对待学习。 进步总是会进步,哪怕是一点点,可是总是否定自己也不是办法,这让我觉得自己也差透了,怎么我不能让学生进步吗?我找到了方法,可是这些方法无一例外:多听多说多写多看。跟没说一样。可是真的,只有这样才会进步,哪怕是一点点。 另一个学生是个大学教授,跟中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口语算是比较好的那种,所以我备课的东西基本都没有用上。他就很理性的看待问题、矛盾。用流利的中文跟我讨论电视剧《走向共和》,想想我的英文,连看奥普拉对老友记 中人物的采访都看得一塌糊涂,汗颜啊!但是不管怎样他的一些想法给我很大的启发,我想,只有强大,只有知识,才能改变这一切。用奥巴马的话说:上帝赐予我们知识以应对无常的命运,这也是我们信心的来源。我说知识不是上帝赐予的,是自己学习赢得的。不光是知识,尊严和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是这样。 和儒雅的人交流真是一件舒服的事。中国人就善于成为优雅的人,记得三毛的一篇文章说,古代的一个国家称中国人是:举止温和的人。多么动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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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小小说

看着熟睡的女儿,木子脸上浮起只有母亲才会有的笑容。女儿婉玉今年13岁了,皮肤和性格都如其名,温润如玉。十三岁,美好的豆蔻年华,未懂将懂的年龄,婉玉的十三岁是什么样子的呢?每每问起,她总是嫣然一笑,朝你扮个鬼脸就仓皇而逃了,木子心想,婉玉肯定有自己的小秘密了,那就等她愿意说的时候再说吧。谁没有过自己如花的十三岁呢?低下头来,木子一下想到了自己的十三岁以及自己的青春年华…… 十三岁的木子在小学五年级。她聪明好学,人又可爱,深得老师同学喜欢。但她可不是乖乖女,聪明不过是个雅称,捉弄人的鬼点子全是她出的,好学是因为她学习好,老师写评语时经常这么说而已。好学和学习好可是两回事,有的人天生好学,可学习就是不好,有的人也不怎么学,学习就是很好。可能平时不小心的积累有关吧。木子可爱那倒是真的,不然邻班的男孩许江怎么那么爱买雪糕给她吃呢?那时的雪糕可没有现在蒙牛,伊利那么好的包装,可不知怎么,木子总觉得一生当中吃过最甜最香的雪糕就是许江为她买的,用一层纸包着的,两毛钱一根的软软的黄色的雪糕。木子家和许江家离的不远,每个夏天的午后,都会有许多卖小玩具的人在大街上喊来喊去,可是小孩们大都不愿在死热荒天的午后去买什么破玩具,只有木子精力充沛,与其说精力充沛,还不如说她天性好动,没有一会消停的时候,偏偏有喜欢凑热闹,可她发现了一个问题,每次在她问遍所有的玩具却一个也不买的时候,许江也在她旁边问个不停,木子觉得这个男孩好象和自己有好多共同之处,加上在邻班也见过他,知道他是个小小的“官”。就说起话来,无非是“这个小人太丑了,阿姨的那个‘大胡子’像真人,好看”之类的话。许江每次都不争辩,最后就说:“这么热,咱们吃雪糕吧。”于是两个左臂都带两个红杠杠的孩子坐在马路边的树底下对着雪糕大啃特啃。后来木子妈妈说,不要经常吃人家的东西,他的妈妈要是发现了,不但让你还钱,还让你出丑。木子虽顽皮,但最怕的就是出丑,认为那比死去还难受。于是下次当许江把雪糕都买好了,木子宁可咽下口水也不吃了,说我不渴也不热,就转头跑没影了。留下许江在身后喊:“我都买了,你看我都买了……” 有首歌叫《童年》,木子每次听到是都觉得那是为自己而写的:“隔壁班的那个男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嘴里的零食手里的漫画心里初恋的童年…… 升到了初中,可怜的许江因为没有和木子分到一个班而垂头丧气了好长时间。只有见到木子,许江忧郁的眼神才会冒光,木子生龙活虎,虽然两个辫子不会再像小学时那样一个高一个低了,可是活泼一如从前,不由得见到她的人眼睛不冒光,不管这光是白眼还是22眼中深不可测的光。初中念到一半,大事不妙,竟然有人说起木子和班上一个男生的所谓的爱情的故事,而且有声有色,就跟真的似的。这绝对的绯闻。木子和班里哪个男生不闹?竟然有这么无聊的人,直到现在木子也想不明白。传绯闻传个帅点的也行,那人光有卡西莫多的脸型没有卡西莫多的心灵。木子当时是毫不在乎,可那边许江受不了了。有一次,木子和传绯闻的男生一起去办公室帮老师写什么该死的班级日志,许江的班级是去办公室的必经之地,想躲也躲不了。许江的坐位在最后一排靠窗子,他开始并未看到木子和那个“卡西莫多”,也就一秒钟的瞬间,许江的头转向了窗外,看到了只是在一起走路的他和她。许江像是被激怒了一样,噌一下站了起来,眼里充满了不知是愤怒还是委屈,就那样望着木子,那目光木子至今未分清究竟是什么,也难以忘记。就这样,在以后的岁月里,许江与木子越走越远,直到许江有了女朋友。知道许江有了女友那天,木子觉得天空暗了一下,快下雨了吗?可没有云啊。 终于毕业了,木子顺利升入重点高中,许江没有考取,只是许江信上的那句“爱你却恨你入骨”深深印在木子的心中。进了高中,完全是另一片天地,各地不同的优秀学生集中到一起,常戈无疑是最亮眼的一个,他个子不是很高,白白的牙齿,明晃晃的笑容,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与众不同。常戈显然也注意到了木子,一年的交往后,他们成了恋人。木子爱常戈爱的很深,一副非他不嫁的架势。与许江那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不同。常戈爱的方式很特别。常戈的过分优秀使他也空前的孤独,不是每个人都理解他,就像常戈说的“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活在这个世上是多么的孤独。”木子觉得只有自己才能拯救他的孤独,其实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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